房產證既然借出用于辦理貸款,銀行不會不與貸款人簽定合同。但簽訂合同是要產權人簽字的,您沒有簽過嗎?如果簽了,銀行找您是有理由的。

如果您沒有簽過,一定是借你房產證的人做了手腳,冒您的名簽的,這樣您就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

如果簽訂抵押擔保合同就要看你們有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根據(jù)《擔保法》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之規(guī)定,該抵押無效。

如果你當初與銀行之間既沒有簽訂抵押擔保合同,也沒有根據(jù)抵押擔保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那么,你抵押擔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談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