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馬鞍山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fā)布《關于調整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政實施后,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5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款35萬元。
為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和改善住宅條件,馬鞍山市結合住房公積金運行情況對貸款額度進行適度上調。首當其沖的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市區(qū)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同時,統(tǒng)一市縣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含山、和縣、當涂三縣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28萬元提高至35萬元。
除了上調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馬鞍山市還提高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保底額度。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保底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25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保底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
根據(jù)《通知》,馬鞍山市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月繳存額掛鉤標準。在最高貸款限額內(nèi),可貸額度不超過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調整貸款額度與職工月繳存額掛鉤標準,新政實施后,單方繳存月繳存額在6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25萬元;月繳存額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月繳存額在1200元以上,貸款最高額度35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合計月繳存額在12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35萬元;合計月繳存額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45萬元;合計月繳存額在2500元以上,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