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名義向銀行貸款買房,商量協議由朋友找律師商議,我怎么確定那個協議不會偏向我的朋友,在哪些方面我應該是有合法權利的?并且銀行還是貸款的,還款時間很長,怎么寫才能把那個貸款的義務轉出去,使對我的影響降到最低?我現在還是學生,只想協議能減低我的損失,并且是公平的。可能沒有懸賞分,但是還是希望有關人士能幫助一下,謝謝你! 房產證是寫我的名字的,這樣可以算是有物品做抵押給我嗎?朋友是用我的名義按揭貸款買房,償還時間是30年,可能是近幾年我就要轉回房產權給朋友,這樣我是否要強調“在未還清貸款的時間里,我可以轉回產權,但是要另外給與我等價物品做抵押”?如果這樣我可以簽這個協議嗎?我還有什么要加入協議里的來保障我的權利?真的是很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