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可以自己繳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自己交的流程:
一、個人開戶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網(wǎng)點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身份證、上一年度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2)就業(yè)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yè)狀態(tài));
(3)建行個人儲蓄賬戶存折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繳存:
(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guī)定的時間以前存入建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
(2)現(xiàn)金繳存:繳存人在建行柜面辦理繳存業(yè)務,一次最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三、個人變更:
(1)比例、基數(shù)變更繳存人攜帶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柜臺辦理繳存基數(shù)、比例;
(2)調整手續(xù):身份證、上一年度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3)個人信息變更《住房公積金繳存協(xié)議》、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存折、銀行卡等)。
(4)個人賬戶封存::繳存人因失業(yè)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wǎng)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xù):
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
(5)個人賬戶啟封: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wǎng)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xù):
(6)個人賬戶漏繳
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xù)。
四、如果有新的公司需要賬戶轉移,繳存人到單位就業(yè)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wǎng)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
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
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