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椐《公積金管理若干規(guī)定》第十五條: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yīng)當(dāng)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含)內(nèi),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