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比率是按照銀行資產風險程度的不同,將全部資產劃分成幾類,然后確定各類資產的風險權數和應保持的資本比率,分別確定資本需要量,然后將其加總,作為銀行的最適資本量。該比率是“巴塞爾協議”所倡導的對資本的要求比率,為國際上大多數國家承認。根據“巴塞爾協議”,商業(yè)銀行的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


  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比率的資產比率:

  核心資本由股本和公開儲備組成,附屬資本由未公開儲備,重估準備,普通呆賬貸款準備金和帶有債務性質的資本券,長期次級債務組成。同時,該協定規(guī)定按風險加權計算風險資產,將資產分為五類,相應設置了五個風險權數,對表內和表外的資產項目均按其對應風險權數加權。

 

  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比率的計算公式:

  風險權數(風險系數):0%、10%、20%、50%、100%;
  表內風險資產=表內資產×風險權數;
  表外風險資產=表外資產×信用轉換系數×表內相同性質資產的風險系數;
  總風險資本比率=資本/加權風險資產
  =(核心資本+附屬資本)/(表內風險資產+表外風險資產)
  =一級資本比率+二級資本比率

  

  巴塞爾協議要求商業(yè)銀行的核心資本占資本總額的最低比率為50%,附屬資本不能超過核心資本,附屬資本中長期次級債務不能超過核心資本的50%。同時還規(guī)定,從事國際業(yè)務的商業(yè)銀行的總風險資本比率應當達到8%,其中一級資本比率不低于4%,否則表明該銀行資本不足,可能會導致經營風險,危及銀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