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是指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保障期,也是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的時間范圍。在此期間,如果被保險人或保險標的發(fā)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期間的確定
保險期間的確定方式各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幾種:
- 固定期間:
- 自然年:
- 非固定期間:
保險期間的計算
保險期間的計算一般從合同生效日或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開始日期起,至保險合同終止日或保險結束日期止。通常情況下,保險期間不會因被保險人的變更而受到影響。但如果發(fā)生解除或終止保險合同的情況,保險期間將隨之結束。
保險期間的延長和縮短
在特殊情況下,投保人可以申請延長或縮短保險期間。延長保險期間需要在保險期間屆滿前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而縮短保險期間則需在符合合同約定時限內提出書面申請。
保險期間的失效
保險期間失效的情況主要有兩類:一是保險合同解除或終止;二是保險期間屆滿,投保人未續(xù)保。一旦保險期間失效,保險公司將不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期間的爭議處理
如果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對保險期間存在爭議,可以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解決。常見的爭議解決方式包括協(xié)商、調解和仲裁等。
什么是保險期間?保險期間,即保險合同約定的時間,也稱保障期,如:根據(jù)壽險合同,壽險公司在約定時間內對約定的保險事故負保險責任。
各個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保險期間,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保險期間僅為一個航程,如果是終身壽險,保險期間則指被保險人的有生之年。
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通常有兩種計算方法:
(1)用年、月計算。如財產(chǎn)保險一般為1年,期滿后可以再續(xù)訂合同。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較長,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
(2)以某一事件的始末為保險期限。如貨物運輸保險、運輸工具保險有可能以一個航程為保險期限,而建筑安裝工程則以工程施工日至預約驗收日為保險期限。
對于具體的起訖時間,各國法律規(guī)定不同。我國目前的保險條款通常規(guī)定保險期限為約定起保日的零時開始到約定期滿日24小時止。值得一提的是,保險期限與一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當事人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不同,保險人實際履行賠付義務可能不在保險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