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guān)的投保單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gòu)成。

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的投保范圍:

1、中國境內(nèi)旅行(含入境旅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臺灣、香港、澳門地區(qū)除外);

2、中國境外旅行(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臺灣、香港、澳門地區(qū))。

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的投保條件:

被保險人或?qū)Ρ槐kU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的,投保人限為被保險人的父親或母親。

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的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由合同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期間以保險單簽發(fā)地的時間為準。

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的保險責任:

一、意外身故保險金:

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旅行中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所列明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意外殘疾保險金:

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旅行中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該表所列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的相應比例乘以保險單所列明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 如治療仍未結(jié)束的,按事故發(fā)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