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公積金繳納上限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設上、下限,月繳存額上限為2116元,下限為226元。

按上面的公積金繳存公式計算得出的月繳存額,如在規(guī)定的上、下限范圍之內(nèi),則按實確定,如超過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確定。

【舉例】某職工2013年月平均工資為18000元,則2014年度其按繳存比例計算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8000*7%+18000*7%=2520元。由于2520元超過了2116元,因此其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實際月繳存額應為2116元。

【舉例】某職工2013年月平均工資為1500元,則2014年度其按繳存比例計算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500*7%+1500*7%=210元。由于210元不到226元,因此其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實際月繳存額應為226元。

【政策解讀】

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116元,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yè)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626元。

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226元。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yè)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參照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