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低保申請條件

根據(jù)《杭州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重度殘疾人員可單獨提出低保申請,其他殘疾人員則要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為單位提出低保申請。

據(jù)了解,杭州的殘疾人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時,可以放寬條件的限制。

對放寬殘疾人申請低保條件的明確要求為:

未婚、離異或喪偶的成年精神殘疾人員和智力殘疾人員,可由本人(或親屬)單獨提出低保申請;

未婚、離異或喪偶的一級和二級成年肢體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視力殘疾人員和綜合殘疾人員,可由本人(或親屬)單獨提出低保申請;

其他未婚、離異或喪偶的成年肢體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視力殘疾和綜合殘疾人員,在其未就業(yè)期間可由本人(或親屬)單獨提出低保申請。

上述人員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時,不受其原供養(yǎng)人的年齡限制。

相關(guān)問題:為什么不是所有老年人、殘疾人都能享受低保?

市民政局解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dāng)?shù)刈畹蜕顦?biāo)準(zhǔn)才能享受

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家庭為單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dāng)?shù)刈畹蜕畋U蠘?biāo)準(zhǔn)的,才能申請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不是所有老年人、殘疾人均能享受低保。

為關(guān)愛和照顧困難群眾,對重殘人員(一、二級)、患有重大疾病人員、70歲以上老年人、學(xué)齡前兒童和在校學(xué)生,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救助金,屬農(nóng)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凡納入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員(包括已享受重點救助的一、二級重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