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將調整為11935元,最低繳存額保持不變,為720元。調整后,單位和職工按照相同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可達23870元(11935元*2)。

繳存比例如何確定?

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協(xié)商確定,最高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最高比例。職工自主繳存的,繳存額不得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最高繳存額。

月繳存額怎么計算?

職工月繳存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單位月平均工資)*繳存比例*職工月工資/100。

調整后,繳存額有什么變化?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提高后,繳存職工的月繳存額相應提高,單位繳存額也相應提高。以繳存比例12%為例,繳存上限提高前,職工月繳存額為720元,單位繳存額為864元;調整后,職工月繳存額為1432.2元,單位繳存額為1432.2元。

新規(guī)適用于哪些人?

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其他單位在職職工、企業(yè)在職職工、靈活就業(yè)人員等,均適用此次調整。

繳存額上限調整后,是否會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的調整,與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授信評審無關。公積金貸款額度仍將根據(jù)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從2019年9月1日起本市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具體繳存比例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如下: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