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概述

保障范圍

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的保障范圍包括,由于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傷殘、醫(yī)療費用等經濟損失,同時,還可以擴展附加費用補償、停工損失賠償等附加保障。

投保對象

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的投保對象,是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企業(yè),且工程項目中的所有施工人員均納入保障范圍。投保時,需要提供被保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等。

保險金額

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保險公司會根據工程項目規(guī)模、施工人員數量以及風險等級等因素,確定保險費率,投保企業(yè)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保險金額。

賠償方式

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的賠償方式,一般是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根據被保險人發(fā)生的意外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按比例進行賠償,具體賠償金額以保險合同的約定為準。

免責條款

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也存在一些免責條款,如被保險人因自殺、自殘、故意犯罪等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此外,保險合同中還會約定其他免責情形,投保企業(yè)需要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了解具體規(guī)定。

理賠流程


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是什么?

建筑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是以一確定的工程項目為投保標的,以施工單位名義投保,投保不記名,保障全體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從事建筑施工及與建筑施工相關的工作過程中,或在施工期間指定的生活區(qū)域內,因發(fā)生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殘疾及意外傷害醫(yī)療的保障。

建筑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雖然不像汽車交強險那樣必須強制投保,但是,許多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前或甲方按照進度支付工程款時以及工程完工驗收等階段需要建工險的投保證明,而且,在一些地區(qū),政府是強制要求建筑施工單位為其施工作業(yè)人員投保該保險。如,川建質發(fā)(2008)285號文等文件規(guī)定,自2008年8月起,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yè)需投保建工險,施工人員人身意外身故保險金每人不低于20萬人民幣,意外醫(yī)療保險金不低于1萬元。

平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

保障的范圍

房建、道路、橋梁、隧道、涵洞、拆遷、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程項目均可投保建工意外險;在以上工程中的管理和施工人員因施工發(fā)生的意外傷害身故、殘疾以及意外傷害醫(yī)療均有保障。

保險期限

建筑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的保險期為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施工期,工程因故延長工期,工程項目甲乙雙方出具情況說明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辦理延期手續(xù),最長延長期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