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式
根據(jù)《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3月1日起,調整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計算方式為:職工貸款額度=貸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額+利息)×80%+自籌資金×80%。
問:此次調整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調整后,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式將根據(jù)貸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自籌資金和利率等因素確定。其中,公積金賬戶余額部分的貸款額度為余額的80%,自籌資金部分的貸款額度也為80%。
問:調整后對貸款額度有什么影響?
此次調整后,對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較高的職工,其貸款額度可能會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對于賬戶余額較低的職工,貸款額度可能會有所降低。
問:調整后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調整后,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和條件基本不變。職工仍需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并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具體申請流程和材料清單,可咨詢當?shù)毓e金管理中心。
問:調整后對自籌資金有什么要求?
此次調整后,自籌資金部分的貸款額度也為80%。自籌資金是指用于支付購房首付和相關費用(如契稅、規(guī)費等)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職工個人存款、親友借款或其他合法渠道。
問:調整后是否影響貸款利率?
此次調整僅涉及貸款額度計算方式,對貸款利率沒有影響。公積金貸款利率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目前首套房貸款利率為2.75%,二套房貸款利率為3.25%。
哈公積金規(guī)[2019]3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
為進一步增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公平性,借鑒其他城市做法,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平均繳存基數(shù)偏低等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9年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就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計算方式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行以下兩種計算方式并行、取低值確定實際貸款額度的政策。計算公式如下:
(一)月繳存基數(shù)(包括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12月×還貸能力系數(shù)(現(xiàn)行系數(shù)0.4)×貸款年限
(二)繳存余額(包括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25倍
二、對在政策執(zhí)行日前已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或已辦理存量房預約評估并已出具《告知書》的貸款申請,按原政策執(zhí)行。
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