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和責任保險的區(qū)別

保險責任和責任保險并非同一概念。保險責任指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須承擔的因insured event(被保險事件)導致的損失賠償或其他經(jīng)濟補償義務。而責任保險,又稱第三者責任險,是一種補償被保險人因其本身或其雇員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時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而依法應負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的保險。

保險責任的涵蓋范圍

保險責任的涵蓋范圍由保險合同約定,包括直接保險責任和間接保險責任。直接保險責任是指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本身的保險責任。間接保險責任是指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遭受損失而對第三者承擔的法律責任。

責任保險的適用場景

責任保險適用于多種場景,例如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產(chǎn)品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其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是國家強制要求購買的保險,保障被保險人因機動車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賠償責任。

保險責任與責任保險的賠償對象

保險責任的賠償對象為投保的保險標的及其相關利益方。責任保險的賠償對象為依法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第三者。

保險責任的免除

在某些情況下,保險責任可以免除。例如,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保險人有權免除保險責任。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事故的,保險人可以免除或減少賠償責任。


有人認為,保險責任與責任保險就是一回事,別拿保險責任與責任保險忽悠人。說真的,保險責任與責任保險雖然在表述上只是調(diào)了一個頭,但真的不是一回事。下面從機動車保險角度來區(qū)分保險責任與責任保險。

在《保險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保險合同應當包括的十個事項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是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事項的第四項,就是說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是保險合同的必備條款。

1、保險責任在保險法規(guī)定的保險合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那么,什么是保險責任呢?

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就是經(jīng)常所有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對于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因其發(fā)生所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這種事故發(fā)生或者不發(fā)生具有不確定性),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該說法實際上是人身保險的范圍)。

保險責任,因不同的保險險種,保險公司承擔不同的保險責任,例如,在機動車保險中,保險險種基本分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以及在此基礎上的附加保險。不同的險種,保險責任是不相同的,例如: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的保險責任為: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