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輕傷的定義

輕傷是指由于外力作用造成的組織器官損傷,經治療后遺留部分功能障礙或影響勞動能力的損傷。

輕傷鑒定標準包含哪些方面?

輕傷鑒定標準涵蓋了挫傷、扭傷、骨科、眼科、外生殖器等方面的損傷,具體細則需參考公安部門傷情鑒定機構的鑒定標準。

輕傷與重傷的區(qū)分標準是什么?

輕傷是經治療后遺留輕微功能障礙或影響勞動能力的損傷,而重傷是指經治療后遺留嚴重功能障礙或造成肢體殘缺、毀容等較重后果的損傷。

輕傷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輕傷鑒定一般需要傷情描述、就診病歷、檢查報告、診斷證明等材料,具體要求需咨詢當地傷情鑒定機構。

輕傷鑒定機構有哪些?

輕傷鑒定機構一般包括公安部門傷情鑒定機構、醫(yī)療機構傷情鑒定科、法醫(yī)鑒定機構等,具體以所在地相關規(guī)定為準。

輕傷鑒定費用是多少?

輕傷鑒定費用因地區(qū)和鑒定機構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在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具體收費標準可咨詢當地鑒定機構。

輕傷鑒定結果會影響什么?

輕傷鑒定結果可能影響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保險理賠、工傷認定等方面,具體影響程度需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而定。


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以醫(yī)學和法醫(y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y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fā)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fā)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yī)師或者具有法醫(y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y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guī)定。

【相關】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yè)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yè),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頭皮銳器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fā)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條面部軟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chuàng)。

第十五條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頸部軟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chuàng)口長度達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guī)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條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手損傷

(一)1節(jié)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jié))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jié)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jié);

(三)損傷后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jié)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wěn);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足損傷

(一)2節(jié)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jié);

(三)骨2節(jié)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jié)骨折或者跗關節(jié)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肢體大關節(jié)脫位、關節(jié)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后瘢痕攣縮致關節(jié)功能障礙。

【軀干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軀干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軀干部創(chuàng)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軀干部穿透創(chuàng)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胸部受擠壓,出現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條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jié)或者肩鎖關節(jié)脫位.

第三十三條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xù)時間超過二周。

第三十七條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兒童酌減)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睪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會陰、陰囊創(chuàng)口長度達2厘米;陰莖創(chuàng)口長度達1厘米。

第四十條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骨盆骨折。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燒、燙傷

(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

淺Ⅱ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Ⅱ度2%以上(兒童1%以上);

Ⅲ度0.1%以上。

(二)頭、手、會陰部Ⅱ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

(三)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凍傷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癥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多部位軟組織創(chuàng)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附則】

第五十三條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本標準所定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

第五十五條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y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本標準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