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農(nóng)行還是任何一家銀行,辦理土地證抵押貸款,只要按照貸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按時還本付息,一般是不會有什么后果的。只是在貸款期間,土地的抵押權屬于貸款銀行,貸款結清后,解除抵押就可以。
如果貸款逾期,不能按時還本付息,銀行將會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貸款,如果仍然無法歸還貸款,銀行將申請執(zhí)行,拍賣土地以獲得款項用于償還貸款。如果拍賣的款項足夠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律師費用、法院的相關費用后仍有余的,可歸借款人所有,但若拍賣款仍不足于償還所以的款項,借款人仍需以其他方式、款項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