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部規(guī)定核銷條件只是說自主核銷,也就是說可以核銷也可以不核銷,并非必須核銷的法律規(guī)定。
二、無論金額多少,銀行與借貸方始終是合同關系,借貸方存在還貸義務。
三、如果借貸方不還貸款,銀行方依然要保留追索權,這涉及銀行資產安全、信貸安全和銀行業(yè)務人員安全等多方面利益。
四、如借貸方還不還無所謂,則會衍生銀行從業(yè)人員與借貸方惡意違約,從而核銷貸款侵占資金的現象。
一、財政部規(guī)定核銷條件只是說自主核銷,也就是說可以核銷也可以不核銷,并非必須核銷的法律規(guī)定。
二、無論金額多少,銀行與借貸方始終是合同關系,借貸方存在還貸義務。
三、如果借貸方不還貸款,銀行方依然要保留追索權,這涉及銀行資產安全、信貸安全和銀行業(yè)務人員安全等多方面利益。
四、如借貸方還不還無所謂,則會衍生銀行從業(yè)人員與借貸方惡意違約,從而核銷貸款侵占資金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