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繳存職工合理住房消費,10月16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調整后,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將與賬戶余額掛鉤,貸款額度上限從60萬元調整至40萬元。該通知將于11月2日正式執(zhí)行。
貸款額度以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
按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出臺此次新政,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掛鉤核定辦法。
計算公式為: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6
其中,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認定,以該中心受理之日繳存賬戶的余額為準。計算出的可貸額度數值保留到萬位,萬位以下金額不為零的數值則萬位加1。
新政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也進行了調整,貸款額度上限從60萬元調整至40萬元。按照上述公式計算出借款申請人家庭(含單身、已婚、離異、喪偶,下同)可貸額度高于40萬元的,最高按40萬元申請;低于20萬元的,最高可按20萬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額度由該中心綜合借款申請人家庭還款能力、信用情況等因素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