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交定金按揭也通過不想買車了定金一般不可以退。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根據(jù)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于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