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這種情況,首先只能說優(yōu)客逸家很坑,合同簽了兩年就代表你最少要住一年才沒有損失,如果你住不滿一年你要賠付一個月的房租作賠償還要加上未滿月份乘每月房租的百分之一,這就是最基本的,當你不租房子以后優(yōu)客逸家那邊會把這個貸款給結(jié)束的,所以你每個月把房租準時存進銀行卡里是沒有問題的。我個人認為,優(yōu)客逸家用我們租房的信息來獲得兩年的房租錢,最少的也都是將近兩萬元吧!

他們應(yīng)該是用這些錢進行其他的投資,所以說我們這些租戶也就相當于優(yōu)客逸家資金鏈上很重要的一部分,這些貸款就相當于資金活利用吧。再說說我自己租優(yōu)客逸家的房子,其實想一想還是挺后悔的,但是自己也認了,畢竟合同簽了也沒辦法,而且自己挺喜歡哪個房間的,房間的裝修還是挺簡約的,而且房子也挺新的。

再者就是他家的房子“雜費”讓人剛覺很煩,一個月100,而且水電氣還要自己付,因為是合租所以平攤,可能會有些人感覺不值。

最后給你算一下我租房每個月的價格,750+100+50=900其時算一算也不便宜,畢竟是個單間。但愿我的回答你能看到,有問題還可以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