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首次購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關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如下:
1.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對于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fā)放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