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經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年限主要是包括了三種:首先是住宅用地,它的產權年限是70年,然后是綜合用地,它的產權年限一般是50年,最后是商業(yè)用地,它的產權年限是40年。房地產開發(fā)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guī)劃用途與開發(fā)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fā)住宅,工業(yè)用途土地開發(fā)辦公物業(yè),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fā)辦公物業(yè)等等。

首先是土地規(guī)劃用途不同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我們平常的住宅建設用地最高是70年,工業(yè)、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用地,最高為50年,而商業(yè)、旅游和娛樂用地,最高只有40年。

所以40年、50年和70年這三種不同產權的房子,用途是不一樣的;

第二是落戶權限不同

產權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戶口,而產權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雖然很多也能夠滿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質,決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質,所以一般來說不能落戶口,子女也就不能劃分到相應的學區(qū),就近入學;

第三是生活費用不一樣

70年產權的住宅,在水電費上是按照民用標準收取,價格相對較低,而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則是按照商用標準來收取,價格要貴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氣;

第四是貸款條件不同

購買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辦理商業(yè)貸款,也只能得到總房款的五成或六成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