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筆公積金貸款額度為以下四項計算的最低值:
(一)購買商品房或經(jīng)濟適用住房的,最高貸款限額不得高于房價的80%。購買二手房的,最高貸款限額不高于評估價值或交易價的60%。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限額不高于所需費用50%。
(二)不得高于根據(jù)借款人家庭還貸能力確定的限額,即借款人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和不超過家庭月收入50%。
(三)貸款最高限額。
(四)貸款額度不超過總房款減去已付房款的余額。以上四項貸款限額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jù)實際情況適時調(diào)整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