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城市當中如今已是高樓大廈平地起,可以說是非常繁華了。而人們富裕起來之后,往往會把一些存款拿出來做投資,希望通過運作來錢生錢。

陳先生也是這么想的,不過他的投資經(jīng)歷卻是一波三折,不僅生了一肚子氣,一毛錢沒賺到。還背上了一筆6萬7千多的貸款利息,這一切在他看來,更像是被人給耍了。

事情還得從去年的3月份說起,當時陳先生與一家中介公司簽訂了一個協(xié)議,即陳先生有意向購買一間門面房,當時房子的售價是500萬元,給陳先生打9.6折。而當時陳先生也支付了10萬元的定金。

不過,陳先生告訴記者,他看中的這間門面房并不普通。在陳先生購買的時候,銷售就告訴他,這間房已經(jīng)租給了銀行。

陳先生如果購買過來自用的話,就不能賣,如果是用于投資的話,就可以賣給他,但是還要回租給銀行8年,對于銷售這樣的要求,陳先生當然同意了,因為本來買來就是投資的,現(xiàn)在下家直接就有了,傻子才不同意呢??墒牵搅?月底,就出現(xiàn)問題了,那個賣房子給陳先生的中介公司卻突然說不賣了。

因為中介公司跟房產(chǎn)公司出現(xiàn)了糾紛,雙方的協(xié)議也就終止了。心急如焚的陳先生于是就報了警,可是警方表示,陳先生所遇到的情況,并不屬于詐騙,屬于經(jīng)濟糾紛,該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走法律途徑。

這事就這樣被暫時擱下了,不過意外卻沒有結束。到了今年4月底,另一家中介公司再次聯(lián)系上陳先生,說那間房子又開始賣了。

可是有個附加條件:因為是四個小房間一起的,所以單獨他一家是不能賣的,要賣必須要賣四家,所以需要陳先生幫忙再聯(lián)系幾家來一起購買,而且需要馬上交易,500萬的價格,需要至少首付250萬。陳先生花了不少功夫又托關系又找人,好不容易湊齊了四家,又跑到銀行貸款100萬,再加上多年的積蓄湊齊了250萬。

正當陳先生興沖沖地帶著錢和找好的其他買家,找到對方時。對方又變了卦,表示這間門面不賣了。這下,陳先生徹底憤怒了,他覺得自己被耍了。為了了解具體情況,記者與陳先生一同來到這家公司,經(jīng)理告訴記者,這是房地產(chǎn)方的要求,為了方便后期出租給銀行好管理,所以四間只能賣給一個客戶。

如果想買就拿出4間的錢,一起買下,陳先生當然拿不出這么多錢了。那就終止交易吧,可陳先生當初交的10萬元定金,以及貸款100萬的利息6萬7千多怎么辦呢?另一位銷售經(jīng)理表示,利息這塊,又不是他們讓陳先生去貸款的,所以這6萬多的利息跟他們無關。而那10萬元定金,他們早就已經(jīng)讓陳先生來退款了,他遲遲不退這同樣不關他們的事。

對方這是推得干干凈凈,可陳先生則覺得自己辛辛苦苦忙前忙后幫他們拉人,之后更是向銀行貸了款,卻什么都沒得到,還欠下了6萬7的利息,對方必須給自己一個說法。最后經(jīng)過協(xié)商,對方表示只會給陳先5000元的補償,如果不滿意的話,就走法律程序。

說實話看完這個新聞,筆者覺得非常氣憤,陳先生付出了那么多錢和精力,而且當初明明給予了承諾,也簽下了白紙黑字。結果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還搭進去了不少錢。也許走法律程序是處理此事更好的結果,相信法律能會給出最公平的判決。對于此事,網(wǎng)友們還有哪些看法呢?歡迎留言,說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