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改革和央行房貸新政形成組合拳,將刺激需求,尤其是首次購房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購房者在公積金貸款利率優(yōu)惠的情況下買房的過程中,往往存在一些誤區(qū)。
在準(zhǔn)備用公積金貸款的方式購房之前,我們不妨先搞清楚什么條件可以提取公積金。購買、建造、改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5%;生活困難,正在領(lǐng)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遭遇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yán)重困難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形。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我國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1.07億人,繳存總額7.03萬億元,職工提取總額3.49萬億元,余額3.54萬億元。
沉淀資金余額用于三個方面:全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2.43萬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shè)試點貸款余額431億元,購買國債余額62億元,資金利用率達到70%。
那么,對于有貸款需求的購房者,應(yīng)該注意哪些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