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最近去辦ETC,我還一直發(fā)現不了,”周先生說,2015年8月,他通過建設銀行東西湖二雅路支行分期貸款,購買了一輛小車。前幾天,他到吳家山一家郵政銀行準備開通高速ETC自動扣費功能。結果被告知:該車早在2015年12月5日,就在建設銀行辦理綁定過ETC,而關聯綁定扣費的,正是他那張用來貸款買車的建行信用卡。
“我始終想不起來在建行辦過ETC,如果辦過的話,怎么可能不使用?”周先生查詢銀行系統(tǒng)顯示,給他辦理綁定開通高速ETC的,是中國建設銀行武漢領秀支行,位于武昌雄楚大道481號,而他從未到過該行,更不認識該行任何工作人員。
“當年買車辦抵押,我的身份證和行駛證等資料,確曾提供給建行,”不過周先生稱,他曾致電為自己辦車貸的那名銀行信貸員,對方否認與此有關,稱不可能泄露他的個人資料。同時,貸款買車發(fā)生在2015年8月,而高速ETC綁定在當年12月,兩者從時間上也對不上。
沒有經過授權,信用卡莫名其妙被綁定了ETC,雖然綁的是自己的車,但一想起來,周先生覺得后怕不已,他甚至懷疑,會不會有人利用這個漏洞,從事非法洗錢之類的違法活動?
“說我辦了高速ETC,那這個電子標簽發(fā)給了誰?”周先生曾致電湖北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中心,客服人員表示系統(tǒng)顯示,他的ETC電子標簽設備顯示已發(fā)放,但目前仍處于未激活狀態(tài),要想注銷,必須找簽約銀行。
周先生說,他向有關部門投訴后,當年在建行領秀支行工作、為他辦綁定開通業(yè)務的肖姓柜員也覺得奇怪,但稱自己已調到其他網點,因時間久遠,記不得此事了。
兩人表示,當年周先生的這項業(yè)務,是肖姓業(yè)務員在外拓展業(yè)務時承辦的。經查詢存檔資料,僅有周先生一張身份證復印件。
銀行負責人表示,雖然周先生的信用卡綁定了高速ETC,但電子標簽賬號僅有充值和關聯扣費功能,并無轉賬功能,因此不存在有洗錢的任何風險。
在此前電話溝通中,邵姓行長強調“未造成實際損失”,動員周先生早日銷戶,并稱會郵寄一份小禮品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