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為1—30年,理論上貸款時間不能長于貸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但部分地方政策可以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的五年。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住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也都有聯(lián)系。請求住宅公積金自己購房貸款,新房借款長時間不超越30年,二手房借款長時間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請自住房公積金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長不得超越十五年的時間;申請貸款進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應(yīng)與請求的購房借款年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