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記是抵押雙方當事人為使抵押成立而在相關登記機構(gòu)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為。一方面,抵押登記的作用是為了交易安全。設立抵押權的本身是為了保障主債權的安全,經(jīng)過登記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對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關作用,有利于抵押權人的保護。另一方面,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抵押登記是法定要式行為,抵押權是一種在抵押物上所設定的他項權利,履行抵押登記手續(xù)是抵押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出于風險控制的考慮,貸款機構(gòu)會要求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辦理的手續(xù)及流程為:

①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車輛為組織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暫住人口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蓋公章);

③抵押合同原件;

④抵押權人委托書和機動車所有人委托書(蓋公章及核對章);

⑤如是代理的,還需代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⑥機動車登記證書;

⑦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zhì)押備案申請表》。需注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guī)定,房地產(chǎn)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