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嗎?
住房公積金原則上不得提取,但符合特定條件可提取。主要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住房;退休;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因用人單位注銷、撤銷、解散或破產(chǎn));出境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享受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病或大額醫(yī)療開支;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滿足哪些條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以下條件: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符合提取條件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取金額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次數(shù)符合規(guī)定(一般每年一次)。
哪些情況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提取用途不符合規(guī)定;未辦理提取所需的相關手續(xù);提取金額超出可提取限額;尚未繳存滿一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一年內未購買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提取申請書;提取用途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租賃合同等);公積金賬戶信息;單位出具的同意提取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多久到賬?
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一般在3-5個工作日內到賬。具體到賬時間因各地區(qū)政策和銀行處理速度而異。
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xù)費是多少?
提取住房公積金不收取手續(xù)費。但部分地區(qū)可能收取少量服務費,一般在10-50元之間。
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多久可以再次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一般需要間隔12個月才能再次提取。ただし、特定條件下(如重病、大額醫(yī)療開支、出境定居等),可不受時間間隔限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zhí)崛∽》抗e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調離本市的;
(六)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七)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以上的;
(八)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未再就業(yè)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大病提取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y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
(十一)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范圍的;
(十二)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符合第(一)(二)(六)(七)(十一)(十二)項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
符合第(十)項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提取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的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中用于計算貸款額度的部分不能提取,該部分金額在提前全部還款時直接沖減剩余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職工為他人提供質押保證的住房公積金部分不能提取。
住房裝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商業(yè)用房、車庫、車位等非自住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申請自動提取還貸的根據(jù)《濰坊市住房公積金逐月提取還貸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