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發(fā)〔2018〕6號)、以及《白城市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精神,方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中心研究決定自5月2日起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要件,通知如下:

一、取消提取職工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二、簡化離、退休提取要件。取消《退休證》或《職工退休審批表》,提取要件簡化為職工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三、簡化償還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要件。取消公積金借款合同、還款余額表,提取要件簡化為職工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四、簡化解除勞動關系提取要件。取消失業(yè)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和街道辦事處(社區(qū))出具的家庭困難證明,提取要件簡化為職工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五、簡化職工租賃住房提取要件。取消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提取要件簡化為不動產(chǎn)登記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住房產(chǎn)權登記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