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問答

問:哪些個人可以申請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答:在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且受疫情影響導致收入明顯減少或中斷,家庭現有住房1套且住房貸款未結清的。

申請方式

問:如何申請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答:職工可通過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手機APP、各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渠道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支持方式

問: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具體有哪些?

答:包括:可申請?zhí)崛∽》抗e金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申請緩繳或延期繳存住房公積金。

申請期限

問: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答: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受理時間

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的時間是多久?

答:自收到職工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理完畢。

注意事項

問:申請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答:職工須誠信申請,并提供真實、準確的證明材料。弄虛作假、騙取住房公積金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滬公積金管委會〔2020〕1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住建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建辦金函〔2020〕7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緩繳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yè)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經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企業(yè)已匯繳2月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緩繳期間,不對企業(yè)作欠繳處理,不影響企業(yè)征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需辦理賬戶轉移或者銷戶提取的,企業(yè)應當先為其辦理補繳。緩繳期限屆滿后,企業(yè)應當恢復繳存。對于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企業(yè)應與職工協商制定并報備補繳方案,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確定。

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員、靈活就業(yè)人員等,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停繳手續(xù)。期間,自愿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其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