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你來講,唯一的風險,或者不方便的地方,就那么兩條,第一條,對方買了房子,發(fā)生了逾期等等,可能你是不知道的,或者即使你知道,這個逾期的風險也會算到你的頭上,要預防對方,不還款的這種現象,或者斷供的現象,OK。

第二條,假如你要買房子,就屬于二套房了,首付以及按揭利息,都會比較高,假如你不準備買房子了,或者已經有房了,那不用考慮這一條,假如你未來還要買房子,假如你有錢,全款,這一條就等于作廢,什么都沒說,他說你也要按揭,也要首付去買房,首付比例很高,利息也比普通的第一套房也要高一些,可能這些你需要承擔。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風險,即使你的朋友真的遇到了財務問題,還不了貸款,你幫他還貸款,那么這個房子,從形式上來講也屬于你的,或者你把房子賣了,也可以對沖你的損失,從資產損失的角度上來講,你沒有任何風險,你存在的風險,一個是征信上的風險,一個是再次買房的不便,倘若這兩條都沒問題,完全可以去做??! 當然,好兄弟,明算賬,我估計你的朋友一定會和你簽訂一個協(xié)議,那么這個協(xié)議,要怎么簽訂,你們之間要商量好,或者說在某些條款上,要多多的保護自己,也要多多的保護對方,要保護對方的財產不受損失,也要保護你這方面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