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北京買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還是很多人的難題,所以很多購房者會選擇按揭買房,那么像這樣的房子即使拖欠也可以按揭嗎?到底哪些房子不能抵押?讓我們和邊肖一起來看看吧。

按照規(guī)定,借款人的房子如果欠費,在貸款還清之前是不能用于抵押貸款的。理由:借款人辦理按揭買房貸款業(yè)務時,房屋已抵押給銀行,房屋他項權利屬于貸款銀行。一旦借款人無力償還房貸,銀行有權對房屋執(zhí)行。所以貸款銀行等銀行通常不會把房子再抵押。不過也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一般解決的方式是:

一是通過貸款中介或擔保公司墊付資金贖回樓房。如果貸款人名下有一套正在還房貸的房子,但急需大量資金周轉,可以找正規(guī)擔保公司先行墊付,還清現有貸款,贖回樓房解除原銀行的房貸,再以房產作為抵押辦理貸款。獲得貸款后,可以還清擔保公司的預付款,將剩余資金自用。

第二,如果剩余欠款不高,可以向身邊的朋友借錢還清。只要找到一個資金充裕的朋友,就可以把剩余房貸的錢補上,然后拿去銀行還清房產剩余貸款,并完成房產抵押,再把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抵押出去,把抵押房產得到的貸款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換給借錢給自己的朋友。通常情況下,屬于這類型的房屋都不能辦理抵押貸款,如:

1.房齡長、面積小的二手房;

2.所有權有爭議的房屋;

3.小產權房;

4.保障性住房不滿5年的;

5.違章建筑;

6.公用房屋;

7.拆遷范圍內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