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州2018年11月,政府出臺的公寓政策補(bǔ)充說明,

公寓屬于商辦項目,分為以下兩種:

2017年3月31日前拿地的商辦項目,可以使用個人名義購買,這部分公寓大部分可以找到銀行按揭貸款

2017年3月31日之后拿地的商辦項目,需要以公司法人的名義購買,無法按揭貸款,需要全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