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法律保護的利息為,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范圍內的利息。
超過這個范圍的,對于超過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超過這個范圍的利息屬于高利貸,我國法律規(guī)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
年利率不超過24%的法院保護,超過24%不超過36%的法院不支持,超過36%的可以追回,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國家保護利息的標準,如超過國家標準利率三倍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一年期國家、利率是百分之二點一,如果民間借貸利率超過百分之六點三,就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