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金融市場中的信用卡、小額借貸產品花樣繁多,在便利消費者生活的同時,也存在部分金融機構、借貸平臺利用營銷手段誘導消費者過度借貸現(xiàn)象。對此,銀保監(jiān)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近日發(fā)布消費者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要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范過度借貸風險。
一段時間以來,銀保監(jiān)會和銀行保險系統(tǒng)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實質進展,影子銀行、P2P機構等具有欺詐性質的金融風險大大降低和收縮,包括一些游離于監(jiān)管邊緣的“類信貸”性質的金融機構、平臺得到有序處置,有效維護了金融消費者正當權益。為更好地匹配實體經濟和滿足金融消費者需求,金融機構在信貸種類、貸款費用等方面的促銷競爭日趨激烈,部分金融機構、平臺卻為此動了歪心思,開始套利斂財。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城鎮(zhèn)的“新市民”、個體戶等金融群體面臨延期還款、債務違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部分消費者被機構的營銷誘導牽著鼻子走,拆東墻補西墻,深陷以貸養(yǎng)貸、以卡養(yǎng)卡的循環(huán)中。反過來看,這些機構或平臺的行為也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令人擔憂的是,部分消費者只圖一時痛快,不僅忽視自身權益保護,而且沒有考慮到后續(xù)還款壓力和維權問題,實屬不該。
一直以來,我國大部分家庭都有儲蓄的習慣,以此應對不時之需。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部分消費者選擇“寅吃卯糧”,在金融機構、平臺上超前消費。需要強調的是,金融消費者超前消費要根據自身收入和消費水平而定,綜合考量貸款產品年化利率等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基礎上,合理發(fā)揮消費信貸支持作用。同時,金融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安全,從正規(guī)金融機構獲取信貸服務,不輕信非法網絡借貸虛假宣傳,遠離不良校園貸、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
針對當前部分金融機構、平臺過度借貸營銷誘導行為,毫無疑問必須堅決零容忍。一方面,監(jiān)管部門在發(fā)現(xiàn)一起、處罰一起的同時,應該盡快完善征信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失信者違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