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出臺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投放力度的措施:

一是政府引導,多多新上好的工、農、商業(yè)生產經營投資項目,讓金融機構貸款能放的出,收的回,有利可圖;

二是降低存款準備金率,釋放更多的可投放資金;

三是調整存貸款利率政策,使之更有利于銀行放貸;

四是政府獎勵,可按新增貸款額的一定比例對金融機構或者負責人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