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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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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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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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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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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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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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應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作用,支持繳存單位和職工解決困難、緩解壓力,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及省住建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鄧州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疫情期間未能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疫情過后可在三個月內(nèi)辦理補繳,視同連續(xù)按月正常繳存,不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權益。

(二)全市所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yè),結合自身實際,經(jīng)與職工充分協(xié)商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2-6月份住房公積金,2月份已經(jīng)繳存的,可申請緩繳3-6月份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對于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企業(yè)應與職工協(xié)商制定并報備補繳方案,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計算確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受疫情影響企業(yè)可繼續(xù)執(zhí)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降低后單位和個人比例宜一致,且不得低于5%,期限不超過12個月。

(四)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yè)人員,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停繳手續(xù)。期間,自愿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其正常提取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